第五十二章 你就一点不想我?(1/2)

“重要的人?”他眼尾一扫摇光,问。不重要的,琉璃不会往他面前带。

“我弟弟。”已经决定不隐瞒,就很坦然,“霍家惟一的血脉,霍家军少主,霍摇光。”

萧十一吸了口冷气。

果然千算万算,也不可能事事尽在掌握。不过很快,他就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意。

“可了不得,我那皇叔若听说霍家还有根,只怕要气得背过气去。他若直接龙驭宾天,大家就都省事了。小琉璃,你还藏着这样的大杀器呢。”

摇光略略蹙眉,很不喜欢临山郡王对姐姐的态度,听起来像调戏,细琢磨却亲昵。雄性动物天生有领地意识,姐姐在没嫁到好姐夫前,归他保护。正所谓出嫁从夫,在家从父,无父从兄……呃,从弟呀。

姐姐,将来不是要嫁给水大哥吗?他挺喜欢水大哥的。但这位郡王哪里来的?居然敢比他长得还漂亮!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!况且,从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,漂亮男人没有好东西。当然啦,他是惟一的例外。

想着,就上前一步,挡在琉璃面前。其实,是挡住临山郡王的目光,笑得白兔般可爱,眼神却鹰隼般锐利,“这位大伯,好不好称呼我姐姐为水小姐呢?听闻东京都物宝天化,人文俊秀,特别守礼来着。”

萧十一眼睛眯起来:大伯?!

琉璃面对萧十一时,其实总是有些微微的紧张,可此时听到摇光的话,差点就笑出来。

萧十一智似妖鬼,相貌俊美无双,身为富可敌国的大赵第一富豪,出身又高贵,简直堪称完美的男人。但与他贴近了,就会现他有很多幼稚的缺点。比如:自恋。

这样说,大约程度还不够,他是超级自恋的大水仙,只看他精致的服饰就知道了。哪怕是散漫的打扮,也要散漫得有范儿,偶尔脏兮兮的,却必得脏得有型。

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万人迷,他也确实是万人迷,可他在她这儿踢了铁板就算了,居然被一个十一岁的小正太称为大伯?!他那傲骄的心肯定深受打击。而且吧这人,在大事上是有大智慧的,取舍权衡,能壮士断腕。可在小事上。那是睚眦必报,小气巴拉。

不过,琉璃实在低估了萧十一的脸皮厚道和妖孽程度。就见怒气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后,他的手臂像会拐弯似的,越过摇光的肩膀。轻拍在琉璃的头上,“那,小侄女,要不要本郡王跟这个小矮子说一声,你和本郡王到底要用什么态度相处才合适?”

“你说什么?矮子!”摇光很生气。在同龄人中,他已经是最高的了好吗?哼,你高就了不起吗?那是因为你已经是老头子了!

摇光挺着瘦瘦的小胸脯就要上前驳斥。正所谓士可杀,不可辱来着。可琉璃却咬着唇,一边使劲拉着弟弟,一边使劲向那男人摇头。

她不能说话,一开口就得笑出声。摇光也是极骄傲的,因为生得俊。七八岁时就有地主家的老财来为女儿来提亲,还有村里的小姑娘送煮鸡蛋。他现在是矮,可毕竟才十一岁嘛。

而且,她不能让萧十一和摇光说得太多。萧十一对她态度**,偶尔会有些不很过分的亲昵行为。作为成人的她可能当时没留神。事后没计较,可很多话好说不好听,她相信萧十一不介意会添油加醋,说得让人误会连连。何况那回她中了那种药,还主动要扑倒他来着。前科不好啊,经不起推敲和询问。

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一边待着去。”萧十一挥挥手,眼冒寒光。

真是的,跟个孩子,至于这样吗?琉璃腹诽着,却因为有求于人,不便作,很有深意的捏了摇光的胳膊一下,还连着丢了两个眼色。

摇光:好,看在合作的份儿上,我忍。

萧十一却没完没了,那只贼手又擦过琉璃的面颊,拍了拍摇光的肩膀,“即叫了本郡王一声大伯,那本大伯就教你个乖,要尊重老人知道吗?小矮子。”

摇光:好,看在要借你路的份儿上,我再忍。

可琉璃忍不了,摇光可是她当成心肝宝贝一样的弟弟呢。于是先拉了摇光坐下,又做了请萧十一安坐的手势,然后裣衽为礼,姿态优雅,“那什么,大伯,侄女这厢有礼了。”

萧十一被噎,修长有力,骨节分明的手指敲了敲桌子,“辈分差了!”

“侄女从前在民间听过一句话:骡子大马大值钱,辈分大不值钱。”

摇光乐了,姐姐还是最疼他啊,他受点语上的气,姐姐都会护着。

“气本郡王是吧?”萧十一胸中闷着口气,脸上却挂上能令所有大姑娘、小媳妇们心跳加速、却偏偏对琉璃没有作用的笑意,“你这是逼着本郡王乱……”

“把阿鲁台交给我。”琉璃连忙在他没皮没脸的说出那个“伦”字前,截断话头,之后又着补了一句,“这是请求郡王殿下。”要保护少年儿童,某些词是很脏的。

萧十一见好就收,虽然辞威胁姑娘家是有点卑鄙,可对琉璃,他已经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,干脆破罐子破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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