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死要面子活受罪(1/2)

“舍不得银子呗。”小薇露出鄙夷的神情。

琉璃略一想,也就明白了。

大姨娘似乎无欲无求,贤惠得不像正常人类,特别是不像后宅中的女性人类,其实是因为她争的不是那个男人,而是想握紧手中的财产。至于是自己留做傍身之用,还是给前头宣夫人留下的四名子女就不得而知了。

要求简单明确的人,往往有不能触及的底限。大姨娘含巧生活在这样的扭曲环境中,辛苦管家、沉默寡言,像一只老母鸡似的护着自己的窝。但凡有人伸出爪子,她当然会强硬拒绝。

停靠在东津的海船上,装的都是舶来物,若想从其中挑一件像样的,肯定所费不菲。而为了配合温凝之读书人的清高好品格以及为官的清廉好形象,宁安侯府素来有节俭,不像其他贵族和豪门那样挥金如土。也就是说,温侯府中的人,手头都不宽裕。

温宏宣可以四处饮宴游玩,是他顶着大赵第一才子的名声,总是有人争相请他。他点头前往,人家还觉得特别荣幸。同时他的画,更是千金难求。他纵然不卖画,也不常画,但得到的回礼之物很是丰盛。

温芷云装束清雅,不是不喜欢贵重首饰,而是要把值钱的东西都攒起来做嫁妆。外人却赞道:不愧书香之家的小姐,真是人淡如菊、闺秀典范。

温倚云呢?典型的“月光一族”,月例银子发下来,立即“撒手没”。

温映宣见到好东西就两眼放光,就像饿了几天的猪掉进垃圾堆似的,贾环般猥琐,也不是没有道理的。虽然,为此他挨过好多次自家老爹的责罚。

这世上,不以清苦生活为意的、有气节的读书人大把,但绝对不是宁安侯府一家。在琉璃看来,温家纯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。

之前姐姐嫁过来时带着大笔嫁妆,是霍家经营西北之地的多年所得。姐姐只取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都留给她了。她很清楚那个数字的巨大,但温凝之既然要维持那深入人心的“痴情种子”形象,姐姐才去世三年,他也只能干看着财富流口水,暂时动不得手脚。

所以,宁安侯府就靠温凝之的俸禄过日子,外表光鲜,实则紧巴巴的。正牌主子们都没有多少体己银子,何况是身为姨娘的冷玉?她要争宠,要给温凝之生辰惊喜,还眼光很高地看中了海外来的稀罕玩意儿,没有银子却又如何是好呢?

于是不管是借,还是想提前支月例,甚至变卖东西,她都得通过大姨娘含巧。但府中没有惯例,含巧不可能为冷玉坏了规矩,加上事关含巧命根子般的银钱,争执就再所难免。

说起来,行事嚣张并没什么大不了的,最怕的是没有靠山、没有分寸。难道冷玉以为,嚣张霸道就不需要资格吗?

冷玉有的,只是温凝之那随时可能消失的宠爱,还有两人之间互相保守着的秘密。而整个侯府只能买三件东西,嫡公子小姐们都不够分,还加上她这个义女,她一个姨娘怎么就敢要求其中的份额?还不就是知道其他人买不起也舍不得?可是,冷玉去要银子的举动,却会被含巧看成是对自己管家权的侵犯。

钱与色、永远都是某些人争夺的根本利益,而且不惜为此斗得你死我活。冷玉以为自己比冷香聪明,其实她只是更狠毒更贪婪。对付冷香还得用点小手段,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,使其崩溃,对付冷玉……她自己就会挖抗,到时候只要轻轻推一把,她自己就会跳进去的。

想到这儿,琉璃露出微笑。

“青黛。”她四平八稳的端起凉茶,“把咱们带的大面额银票拿几张给我。”世人都知,临山郡王是大赵首富。却没人知道,她是隐形小富婆。虽然比不得那头狼,但她腰包的丰厚程度也很可观。且不说水石乔是她的坚强后盾,就算姐姐留给她的嫁妆银子也够她随意挥霍的了。

反正,她又没想过真的嫁人。

要去东津的港口买东西,仅有钱是不够的,还得有地位,因为皇上的具体旨意是:朝中官职四品以上及有爵位的人家可先行。不然,天下有钱又爱花钱的人何其多,那几船东西,到不了世面上就被瓜分了。再者,官府的通关文书还没下来,商家的重税还没交呢。

“大哥,你们什么时候去东津港口?”这天,琉璃在花园“遇到”温宏宣,不禁饶有兴味的问道。

落水事件后,温宏宣对她的态度大变样,近乎不闻不问,但她还是很“正常”,好像完全不知情。小温状元郎的“才子”身份还真是方便得很,狂狷肆意是应当的,可她若变得忽冷忽热,就会显得有问题。

据她身边两名小间谍打探到的消息,温氏兄妹虽然不想买什么(实际上是没钱),却还是打算去海船上看看。一则是好奇,想去开开眼界。二则不去的话,岂不是对皇上解除海禁的旨意不满?而翠院的那位三姨娘,本来打算让好说话儿的大小姐帮她从船上带东西,现在没有银子,也只能作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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